首页 >> 图片新闻 >> 正文
唐王所开展法规宣传到家中活动
作者:陈法伟
日期:08-10-24 09:07:48
出处:
到集市宣传
到家中宣传 《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》经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,将于2008年12月1日正式实施。 为了认真宣传贯彻《条例》精神, 让广大群众和交通运输经营者深刻了解《条例》的重要意义,做到家喻户晓,人人皆知,提高人民群众自觉守法、爱护公路的意识, 切实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,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。唐王所加大宣传力度,印制了1000余份宣传材料,制作了5条横幅,采取多种形式,利用唐王大集、蔬菜批发市场、上门服务等形式,进行广泛宣传《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》。
下一篇:
上一篇: